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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校学生会改革情况

作者:主编 时间:2023-08-15 来源:未知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校学生会改革情况

(自评公开模板)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2022—2023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指标

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否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否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否

实有17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否

实有5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否

实有6

6. 除轮值执行主席、部门负责人外未设其他职务。

□否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否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否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否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否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否

召开日期为:2023年6月15日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否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否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否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否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否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否


18▲.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否


19▲.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否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8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8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8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8


5. 除轮值执行主席、部门负责人外未设其他职务。

8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8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8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8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8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8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8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8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8


14.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8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

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经济管理系学生会

艺术工程系学生会

机电工程系学生会

5G应用系学生

护理系学生会

旅游航空系学生会

软件工程系学生会

商贸管理系学生会

二、《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是在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党委的领导和团委的具体指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和任务: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发挥作为学校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服务学校中心工作,遵守校规校纪的同时,依法依章程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

(四)增进广大同学的团结,加强与同学的联系,促进广大同学和谐发展

(五)发展同各、校际学生和学生组织的友谊与合作,支持各系部学生和学生组织的工作。

第三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四条   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荆州市学生联合会章程》,接受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湖北省学生联合会和荆州市学生联合会的指导。本会参加荆州市学生联合会,为会员团体。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本会实行个人会员制。

第六条   凡承认本会章程,且取得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正式学籍的在校生,不分民族、性别与宗教信仰,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照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工作有讨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留校察看期间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有参加本会活动的权利;

(五)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的义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八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在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党委的领导和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的章程开展工作。

第九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学生会常任代表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出席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

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代表名额分配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社团;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五)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

(六)讨论、决定应由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条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常任代表委员会是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

第十一条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常任代表委员会由当选的学生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组成,每届任期年。学生会秘书长负责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但不具有表决权和选举权。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常任代表委员会每届任期内每年应至少举行一次全体会议。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才能召开。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全体会议由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执行委员会召集和主持。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常任代表委员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常任代表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事项

(二)监督学生会组织章程实施;

(三)召集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

(四)在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讨论并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五)听取、审议学生会组织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第十二条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由主席团成员组成;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名,部门不超过6个,设执行主席1名,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中来自学院(系)学生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0%。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会议;

(二)向学生会常任代表委员会提出秘书长、副秘书长人选;

(三)在学生代表大会和学生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和学生会常任代表委员会的决议,讨论和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务;

(四)审议和批准学生会的年度经费使用情况;批准和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第十三条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第四章  基层组织

本会的基层组织为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院学生会、班委会,学院学生会、班委会在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第十四条 学院学生会、班委会的基本任务: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五)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十五条 系部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班级学生大会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审查和决定系部学生会、班委会的工作,选举系部学生会、班委会工作执行机构,修改系部学生会、班委会章程。

第十六条 系部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班委会的选拔产生也须面向全班同学,保证全班同学的参与机会。学生人数低于400人的系部可召开全体学生大会并选举干部。系部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20至3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学生会确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第五章    

第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常任代表委员会。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机构名称

人数

主要职责

1

 

 

主席团

 

 

5

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对学生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落实常设机构提出的工作意见。决定聘任学生会秘书长。批准任免学生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

2

 

学习部

 

2

负责学风建设、学习调研,引领学生的思想文化建设,促进个人综合素质提升。

3

 

秘书处

 

3

协助主席⼯作,做好每次⼤型活动前的准备⼯作。负责学⽣会各类⽂件资料的撰写、整理和存档⼯作,负责各类会议的筹备⼯作。

4

礼仪部

3

负责院校活动的领导接待,及活动后的颁奖典礼。

5

 

 

外宣部

 

 

2

主要负责学校公众号“青春长艺”的制作和发布其中包括节日内容和校园活动内容,学校活动新闻稿的撰写,以及学校各项活动的拍摄。

6

 

权益部

 

2

主要是对活动的发布以及学分的发放,配合学院下发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服务同学,维护同学们的权益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1

胡锦

共青团员

旅游航空系

2021级

13/70

2

黄豪燃

共青团员

软件工程系

2021级

3/72

3

张晓曼

共青团员

旅游航空系

2021级

8/70

4

程子韩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系

2021级

4/49

5

李依桐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系

2021级

3/45

6

邹兴杰

共青团员

艺术工程系

2021级

7/46

7

陈曼婷

共青团员

旅游航空系

2021级

15/70

8

杨明鑫

共青团员

软件工程系

2021级

18/72

9

刘鑫宇

共青团员

软件工程系

2021级

12/72

10

王鑫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系

2021级

2/49

11

苏柔琪

共青团员

护理系

2021级

5/70

12

袁鹏

共青团员

5G应用系

2021级

10/48

13

谭静

共青团员

旅游航空系

2021级

16/70

14

李孔怡

共青团员

软件工程系

2021级

9/72

15

钱子翰

共青团员

护理系

2021级

17/70

16

赵俊峰

共青团员

5G应用系

2021级

3/45

17

李明珠

共青团员

软件工程系

2021级

15/72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第届学生会主席团

选举办法 

一、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第届学生会主席团,由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第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9名,大会选举采用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4名。

三、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第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是通过个人报名与学院团委推荐,经学院党委审查,并经校团委和党委学生工作部联合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第届学生会主席团开展的竞选演讲、组织考察,审议通过后产生。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具有选举权。会议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全体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所选主席团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选票为有效票;所选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选票为废票。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选举有效;收回选票多于发出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五、大会代表应按照选票上的须知认真填写选票。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列。大会代表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大会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下方的空格内画“√”;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下方的空格内画“×”或不作任何标记;弃权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的空格内画“○”或不作任何标记。如果另选他人,在另选他人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每另选一人,必须同时否决一名候选人)。划票时,要字迹清楚。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5人的为有效票,多于5人的为无效票。

六、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到会代表数的半数,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由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第届学生会主席团视情况决定直接增补或重新补选。

七、选举计票完毕后,由总监票人报告计票结果,主持人向全体代表宣布选举结果。

八、会议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总监票人、监票人由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第届学生会主席团提名,经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产生。被提名为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代表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第届学生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第届学生会主席团

选举办法 

一、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第届学生会主席团,由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第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9名,大会选举采用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4名。

三、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第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是通过个人报名与学院团委推荐,经学院党委审查,并经校团委和党委学生工作部联合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第届学生会主席团开展的竞选演讲、组织考察,审议通过后产生。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具有选举权。会议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全体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所选主席团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选票为有效票;所选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选票为废票。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选举有效;收回选票多于发出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五、大会代表应按照选票上的须知认真填写选票。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列。大会代表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大会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下方的空格内画“√”;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下方的空格内画“×”或不作任何标记;弃权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的空格内画“○”或不作任何标记。如果另选他人,在另选他人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每另选一人,必须同时否决一名候选人)。划票时,要字迹清楚。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5人的为有效票,多于5人的为无效票。

六、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到会代表数的半数,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由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第届学生会主席团视情况决定直接增补或重新补选。

七、选举计票完毕后,由总监票人报告计票结果,主持人向全体代表宣布选举结果。

八、会议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总监票人、监票人由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第届学生会主席团提名,经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产生。被提名为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代表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第届学生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一、大会时间

202361518:30

二、大会地点

地点: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实训楼演播厅

代表数量:376人

三、大会主要议程:

第一项:全体起立,奏唱国歌

项:学院党政领导致开幕词

项:学院学生会执行主席学生会工作报告

项:学院领导为优秀学生干部颁发聘书

项:宣布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及学生会主席团选举办法

项: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项:全体起立奏唱长艺之歌

项:审议通过学生会章程(修订版)草案

项:宣布第届学生会主席团选举结果

第十项:学院副院长余小民致闭幕词

十一项:全体起立,奏唱团歌

四、宣传报道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m0Q-i84-g7HnrSmOW4EnYg

五、现场照片

图片3.png


八、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

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分配及代表条件

1.代表名额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团学组织现状,团员数量及学生人数,拟定出席本次团代会正式代表376人,各分团委代表名额按团员总数的1%产生,具体分配方法见附件1。

2.代表的条件

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帆鲜明;

积极投身和谐社会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完成党团组织交办的任务,在学习、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并作出突出成绩;

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同广大青年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广大青年的拥护和信任;

坚持原则,以对团的事业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团学组织和广大青年的意见,正确行使团员的权利。

二、代表产生的办法

双代会代表的产生,需严格按照《团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使代表选举过程成为广大青年行使民主权利、提高凝聚力的组织活动。

1.校团委将正式代表名额分配到各系部,由各系部协商的基础上,产生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原则上每个班级选举2名代表。代表侯选人预备人选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20%。

2.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应在各党支部领导下,由各系 部团组织具体实施,在所在单位团组织和团员,学生中充分分配。提出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所在党支部同意后,报校团委 经校团委批复后,再进行正式代表的选举

3.正式代表应由各系团组织召开系级双代会以无记名投票 方式差额选举产生。选举前,要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 配酿,选举结果按规定时间报校团委。学校的双代会正式召开之前,对各选举单位选出的 出席代表大会的代表进行代表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由校团委批复获得正式代表资格。

三、委员会构成及产生办法

1.共青团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第六届委员会拟设委员16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其中兼职副书记1人:学生兼职副书记1人):各部门负责人5人,各系团总支书记8人。团委委员由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差额3人.团委委员由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2.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委员会拟设委员21人。其中校学生会主席团5人,各系学生会主席8人,其他学生组织干部6人,各部门负责人5人,学生会委员会委员由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差额4人。学生会主席团由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共青团十八大、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落实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若干规定,结合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相关工作实际,建立此评议制度。

第二条:建立述职评议制度旨在推动学生会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充分发挥学生会干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对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广大学生的引领,做到全心全意为生服务。同时,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服务同学的责任感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促进学生会更好服务本校学生。

(二)考评办法

第一条:述职评议对象为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

第二条:述职评议评委为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代表、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

第三条:考评内容分为基本素质考察与述职汇报评价两方面。基本素质考察,包括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述职汇报评价,从述职内容、汇报表现以及整体观感等方面进行评价。

第四条:述职评议程序:

1.进行现场述职汇报,述职内容要求密切结合学生会功能定位,准确充实、重点突出。参评人员根据现场述职情况,综合考量述职人员进行评价打分。

2.述职评议评分细则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需在述职评议会上进行现场述职,现场述职采用幻灯片展示形式汇报。根据述职评议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具体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工作总结方面,述职主体应对所负责的工作有详细阐述、对工作成果有具体展示,在述职中工作重点和亮点突出;工作计划方面,述职主体在展示过程中应对未来工作有适当介绍、对未来工作有明确的规划和方向。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书记

张璐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刘圣典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湖北省学联秘书处邮箱tswxxb05@163.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