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人员工作职责
1、咨询人员应做到热爱祖国、热爱心理咨询专业工作;熟悉并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2、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科学态度和专业要求工作。
3、咨询人员必须平等对待来访者,在与来访者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工作,要特别注意尊重来访者的人格尊严,保护来访者的正当权益。
4、咨询人员要向来访者解释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和范围,保护来访者的自身权利。
5、咨询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来访者的隐私和其它秘密;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案例予以保密。
6、咨询人员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心理检验时,必须遵守我国颁布的《心理测验工作者道德准则》,按心理测验的规范进行,科学、客观地使用测验结果。
7、咨询人员在帮助来访者的过程中,应努力动员与争取来访者及家人的配合与支持,必要时要对他们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8、咨询人员必须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对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推荐其他有关人员予以解决或建议来访者到相关部门咨询、治疗;对来访者提出的超出自己职责范围的要求,不能予以满足。
9、咨询人员必须始终注意保持和来访者关系的纯洁性,不得与来访者建立心理咨询以外的其它关系,不得收受来访者的任何额外物质报酬及馈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