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有关精神,为做好2021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下统称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和资金发放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生自主申请、班级评议、报系部审核、现将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推荐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自本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1年11月16日-11月22日),全体师生若有意见,请于公示期间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学工处反映。
来访地址:教学楼一楼大厅学工处
联系电话:0716—8352388 邮箱:18650155@qq.com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工处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一: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附件二:2021年国家助学金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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