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有关精神,为做好2022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下统称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和资金发放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生自主申请、班级评议、报系部审核、现将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推荐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自本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2年11月11日-11月17日),全体师生若有意见,请于公示期间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学工处反映。
来访地址:行政楼一楼大厅学籍中心
联系电话:0716—8352388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籍中心
2022年11月11日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公示.xls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名单公示xls
<< 上一篇:关于做好2022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 下一篇: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资助工作业务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