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奖励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经个人申请、学院初评、学校审核,共有74名学生获得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610名学生获得2020年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额度为5000元, 秋季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资助额度为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分秋、春两季发放。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初审名单向全校师生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9日—11月25日。
公示期内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学工处联系。
来访地址:教学楼一楼学工处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6—8352388
邮 箱:18650155@qq.com
公示结束后,将报送至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批准。
附件: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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