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我院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进行到现阶段已经完成校级初步审核。
经过各班级评审、公示,系部复核、公示及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团委学工处)复审,初步认定流程符合要求,申请材料齐全,各班级、各系部均能按照评审条件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应助尽助,初步完成了本年度奖助学金评审。
现就初审拟通过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1、附件2),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1日。在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异议,请向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投诉或咨询。
投诉/咨询电话:0716-8352388
投诉邮箱:63773773@qq.com
办公室地址:学院行政楼一楼102室
附件1: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拟通过名单.pdf
附件2: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国家助学金拟通过名单.pdf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
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5日
<< 上一篇:我校召开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会
>> 下一篇:关于2024年助学贷款办理的相关说明(摘要)